一开始,厉欢有心教厉承明“改邪归正”,好好读书争取将来考个好大学。但厉承明根本志不在此。十四岁那年,他就偷偷给自己办了退学并开始混迹于闹市区各大商场。最初就是白天跟着一帮游手好闲的少年人压马路,后来他怕被院长知道自己退了学,连晚上都不怎么回孤儿院了。
那时候,厉欢已经成功考入名牌大学,孤儿院人手又不够,根本没人管厉承明的夜不归宿。
本来是要这么堕落下去的,可谁让厉承明长了张漂亮脸蛋呢。有认识他的商家,另辟蹊径想扩大销路,无偿送他好几套衣服,让他穿了就在人最多的路上来回走。
真是瞎猫碰上死耗子,厉承明竟真让商家赚得盆满钵满。
那商家姓张,单名一个皓字。厉承明喊他皓哥,私底下央求他教教自己怎么做生意。
“不怕我坑你骗你啊?”
厉承明当然怕,但他明白一个道理,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,何况厉欢在外上学有很多地方都要用到钱,他得早做打算。
“要说不怕肯定是讨你欢心骗你的,现在国内经济正在高速发展,我要不抓住时代的机会,更怕将来会后悔。”
他这场面话完全是偶然看了眼报纸记住的,不过张皓确实觉得厉承明胆大心细有冲劲儿,是吃做生意这碗饭的料。
两人搭伙,先是往返广东偷偷摸摸干了两年倒买倒卖的活计。原始本金厉承明投得少,很多脏活累活甚至有点危险的事,都由他出面出力。
1997年,《刑法》修订时取消了“投机倒把罪”。
厉承明积累了一定的本钱,开始放开了手脚地大干特干起来。他就像是一根细长的管线,将沿海最时新的商品源源不断地输送进了绥城的大街小巷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