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短短一年功夫,厉承明银行账户上的存款就翻了几十倍。张皓没看错他,他果然是做生意的一把好手。

        随着厉承明变得越来越有钱,明里暗里的竞争对手越发眼红,便悄悄放出风声给社会上的地痞流氓,于是他的摊位经常会有人来寻衅滋事,今天差件衣服穿,明天差点钱抽烟,交出去的所谓保护费根本不顶用,好几拨势力就逮着他这只肥羊宰。

        当然他本就是个能豁出命去的主儿,不然也积攒不下原始资本。他带着手下人暴力反击,一帮子人进医院都成了家常便饭,甚至有时候在医院都还能再动起手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厉欢大学毕业后就回来做了厉承明贸易公司的二把手,她见过外头日新月异的世界,又经此种种,果断劝厉承明放弃绥城,套现去沿海发展。

        厉承明虽不爱读书,但在某种程度上,他非常钦佩愿意读书也能读得好书的知识分子。他完全信任厉欢的决断,亏本将生意让出。其中的一小部分被他捐赠给孤儿院,然后他带着剩余钱款,和厉欢跑到长三角地区扎根发展。

        厉承明跟厉欢首先圈定服饰贸易作为主营业务,依赖于当地成熟的纺织业,厉承明创立了自己的服装品牌。

        厉欢则将目光放在国外品牌的国内代理权上,花费大量人力物力终于成功拿到某一大牌的国内独家代理。

        依此情景,钱直如流水般涌入厉家姐弟手中。

        在厉欢二十五岁那年,她与昔日的大学同学重逢后迅速坠入爱河,并于次年生下一个男孩,取名厉祎南。

        关于姓厉这件事,厉欢跟厉承明都认为是理所当然的。他们从孤儿院一路扶持走来,深刻明白现实就是弱肉强食,谁有权、谁有钱,就该听谁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可厉欢的老公和婆家却百般不同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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